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〔2019〕-515号
成都天府新区规划建设国土局、成都高新区公园城市建设局,各区(市)县住建行政主管部门,市质监站、市安监站,各有关单位:
按照市大气、水、土壤污染防治“三大战役”领导小组办公室《关于11月23日零时启动重污染天气蓝色预警的通知》(成污防“三大战役”办〔2019〕67号)要求,按照《成都市建设工地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(2017年修订)》规定,决定于2019年11月23日零时启动重污染天气蓝色预警。
在重污染天气蓝色预警期间,各住建行政主管部门、市质监站、市安监站应督促建设工地采取以下相应应急措施:
1. 加大施工现场裸土、物料堆放等的扬尘控制力度,开启施工现场各类喷淋设施,易产生扬尘的作业应进行湿法作业。
2. 中心城区停止大型商业建筑、市政工程产生挥发性有机物的喷涂作业。
3. 实施扬尘在线视频监测的建设工地,其PM10监测浓度>200微克每立方米的,应暂时停止施工作业,开展污染源自查消除工作。
4. 各级监督机构加大施工现场扬尘巡查频次。
各住建行政主管部门、市质监站、市安监站在蓝色预警期间,启动预警的次日起,每日上午8点30前(含周末)将前一天检查记录按照《重污染天气在建工程扬尘治理检查台账记录表》(附件1)和《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实施情况统计表》(附件2)填写,报送至市住建局(见附件)。
附件:1. 重污染天气在建工程扬尘治理检查台账记录表
2. 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实施情况统计表
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
2019年11月22日
联系人:沈俊 电话:61889284 邮箱:969003209@qq.com
附件1
重污染天气在建工程扬尘治理检查台账记录表
填报单位: 填报时间:
序号 | 项目 名称 | 施工 单位 | 存在主要问题 | 是否下发整改、停工或调查通知书 | 检查 时间 | 整改完成时间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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附件2:
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实施情况统计表
填报单位: 填报时间:
监督机构 | 出动执法人数(人次) | 出动执法车辆(台次) | 检查工地(个次) | 查处违规工地(个次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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